黑龙江省招考办昨天对我省201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课考试下发了补充通知。招考部门强调,各艺术类招生院校要严格按新设置的艺术类专业目录招生,不得增设专业招生方向,不得将有艺术类属性的非艺术类专业按艺术类招生。
据悉,根据教育部要求,按照教育部新公布艺术类招生专业设置目录,2013年我省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将2012年定为校考的雕塑专业归入全省美术类专业课统考。具体考试科目为:色彩、素描、速写。原定为校考的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归入全省音乐类专业课统考,考试科目为:基本乐理、视唱、听音、声乐、器乐。此外,考虑到美术类书法、摄影专业的专业特点,经请示教育部,2013年只报考上述两个专业的考生可以不参加我省美术类专业课统考。广大报名考生可登录省内招生院校网站查询有关要求和说明。
版权所有 © 北京网库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湖南114招生网 –湖南招生考试信息网,湖南高考政策,湖南高校推荐,湖南自考成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胜古中路1号蓝宝商务大厦402 邮编:100029
电话:010-80788512 传真:010-80788512
ICP备案号:京ICP备12024748号 技术支持:中国网库[
15.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