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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变化的说明

2011/4/1 18:00:00 114招生网湖南站 【 】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主要有以下几点变化,请考生注意:

 一、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27次会议通过了《专业学位教育发展总体方案》,确定了“到2015年,积极发展硕士层次专业学位教育,实现硕士研究生教育从以培养学术型人才为主向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战略性转变”的发展目标;批准新增19个专业学位。

我校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新增税务硕士、资产评估硕士、金融硕士、保险硕士、国际商务硕士、应用统计硕士等6个专业学位,共有11个专业领域对外招生。

 

二、初试科目一般分四个单元:第一单元:思想政治理论;第二单元:外国语;第三单元(业务课一);第四单元(业务课二)。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科目设置办法基本与2010年相同。除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各科目试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外,其他各学科门类考试科目均设置四个单元(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各科目试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入学考试初试科目总分为500分。

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初试科目设置总体上按照与学术型专业研究生招生“科目对应、分值相等、内容区别”的原则进行设置,一般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共四个单元(部分专业学位设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共三个单元;部分管理类硕士设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两个单元)。入学考试初试科目总分一般为500分,其中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初试科目总分为3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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